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空氣汙染防制科
    發問主旨:南投縣政府吃錢一案
    發問內容:
    請問購買電動機車縣補助$3000的抬頭明細是南投環保,那為什麼𣾀錢過來?我們只有2990元那請問其中的10塊錢到哪去了難道說𣾀款於我們費用是要我們出嗎?網路公布內容中我看得很清楚,文章內並沒有提到說匯款是要收款人支付,到底是什麼爛政府,全台路邊停車畫格子在收費,唯獨南投縣市沒有,造成一台車固定停那個車位停了一整年變成他家的這你們都不管,隨便一個車位來收費都多很多了,你們貪這10塊錢究竟有什麼意義,一個沒有能力執政的政府只會拖跨縣民的全部,現在你們又就為了那十塊錢犯下的吃前罪你們划得來嗎?擔待不起的縣長做不起就下台你吃那個10塊錢有什麼意義?還我們本應該得到的錢來,不然我就Po上網公告給全台灣的人民都知道此事。

    發問時間:2023-04-25 19:56:54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官先生 您好!有關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1.依據112年度南投縣淘汰老舊機車或換購、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計畫第六條規定:「補助款均以電匯方式核撥,匯款手續費10元由補助款中扣除」,先予敘明。
    2.您所詢問的機車新購電動機車補助金額為3,000元,且該補助款項是以電匯方式核撥,故於補助款內扣除匯款手續費10元後,為2,990元。
    3.後續若台端如有補助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服務專線049-223857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回覆時間:2023-04-26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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