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綜合計畫科
    發問主旨:尋狗啟示
    發問內容:
    貼尋狗啟示在電線杆是違法的嗎,不是賣房子只是要找狗而已,如果是違法的,可以申請貼嗎,很多人說環保局會撕下來,可是貼的地方也有賣房子的人貼怎麼不撕他們,卻要撕我們的,為了找狗非不得到處貼傳單,可是貼十張8、9張都被撕,還有撕一半的,也有人說我們會收到罰單不知道是否真的,可是我們也沒有收到勸導單,難道環保局是直接罰錢的,像我們一般民眾不知道又像我們這樣要尋狗,不就白白被罰錢了




    發問時間:2015-07-14 20:48:01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您好:
    ㄧ、有關台端於本局我要請教問題信箱反映「尋狗啟示」乙案,本案依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第10款規定: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之行為皆屬違法嚴禁行為,本
    局及各鄉鎮市公所為該法執行機關,持續依法執行違規廣告物拆除作業,倘稽查
    時現場查獲張貼違規廣告物行為人,則另依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告發處分行為人,以維護環境品質。
    二、有關張貼啟示部份,各鄉鎮市公所應有設置免費宣導公布欄,請台端依規定逕洽
    轄區公所申請協助辦理。
    三、感謝台端關心本縣環境品質,本局至表謝忱。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敬覆


    回覆時間:2015-07-21 08:06:40
  • 綜合計畫科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