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廢棄物管理科
    發問主旨:台灣廢棄物輸出日本所需文件
    發問內容:
    1.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網路上填報)(第1~4頁)
    2.電子面板廢棄物來源及性質說明(第5頁))
    3.廢棄物退運收回保證書(第6頁)
    4.主要成份&有害成份分析檢測報告(第7~8頁)
    5.由台灣公司至日本處理廠之運輸過程(第9頁)
    6.因故須復運進口時之運送契約(第10~11頁)
    7.復運進口計畫(第12頁)
    8.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第13頁)
    (PS:簡先生我寄你給我的E-MAIL寄不過去,所以又在這留言一次
    ,真抱歉,希望你能幫我解答!謝謝)

    發問時間:2014-10-21 13:49:15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有關 台端反映廢棄物輸出日本所需文件乙案,請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之第三章第11條規定辦理,應檢具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等15項申請文件,文件備妥後,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並進行資格及書件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核轉中央主管機關進行同意事項審查。另 台端已於103年10月23日至本局了解廢棄物輸出日本所需文件等相關事項,本局於此不再詳述。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敬啟


    回覆時間:2014-10-27 1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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