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請民眾及餐飲業者落實廢食用油回收~
南投縣廢食用油清除機構名單
南投縣廢食用油清除機構名單
公布單位:廢棄物管理科

 

南投縣環保局自96年9月1日起配合中央政策全面推動家戶、學校、機關及連鎖速食店業等業者,必須將產出的廢食用油交付再利用機構再利用,以開發轉製為新能源(生質柴油),且自104年1月1日加強推動餐飲業者配合政策落實廢食用油交付廢食用油予領有廢食用油工作證之合法清除機構及人員,使資源可以依循正確管道落實回收再利用。

家戶每天烹煮三餐在煎、炒、炸食物的過程中殘留下來的油,經過高溫烹煮後便失去其穩定性,所以並不建議重複烹煮使用,應妥善承裝後交付轄區清潔隊回收。而可回收的廢食用油種類包含烹調過後剩餘的動物油(牛油、豬油等)及植物油(葵花子油、橄欖油等)或是過期的食用油,但不包括非食用類的機油、潤滑油等,因其與食用油的性質不同,且已有其它的回收管道,請民眾回收廢食用油時,一定要將非食用類的機油、潤滑油等分開回收。

環保局表示,部分民眾常對於使用過殘留的食用油不知道如何處置,而跟廚餘混合交付回收,這樣會影響廚餘回收再利用的品質;環保局提醒民眾可將廢食用油冷卻後,使用乾淨的容器裝填並另行密封裝置再交由轄區清潔隊來回收,切記勿將廢食用油排入水溝,易造成阻塞發臭衍生環境衛生等問題。

至於縣內各大餐飲業者若有廢食用油回收清除之需求,可逕洽合法清除機構委託清除處理。相關業者名單可由「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https://www.ntepb.gov.tw/home.aspx)」並與欲委託之清除機構聯繫及委託清運若餐飲業者(餐廳、小吃店、攤販)產出之廢食用油未交由領有清除許可證及工作證的業者回收,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上罰鍰。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22-05-12 下午 04: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