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南投縣科技執法 總計開罰41件次!
路口告示牌
路口告示牌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
公布單位:空氣汙染防制科

 

隨著國內COVID-19疫情稍緩,南投縣多處觀光景點開始出現人潮,縣轄內投139線、136線及台14線、台3線、台21線等每逢例假日常有改裝車輛成群結隊高速呼嘯而過,影響附近民眾安寧,因此,環保局於110年度添購「科技執法-聲音照相」設備架設於高噪音常出沒路段,並進行高分貝噪音車輛蒐證,成效顯著,於本年6月至12月共計拍攝到41輛次,且車輛皆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不合格率高達82%,依照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環保局籲請車主除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安全並維護環境安寧外,也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南投縣因多山的地理環境,投139線、136線及台14線、台3線、台21線因連結多處觀光景點,近年來成為吸引高噪音車輛的熱門出沒路線,隨著疫情微解封,環保局除積極配合警察、監理單位等,辦理不定時道路攔檢及跨縣市聯合稽查外,並將在高噪音車輛熱門出沒路段及時段,增加「科技執法-聲音照相」等違規行為蒐證取締及告發,為確保執法公信力,聲音照相系統在通過環保署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三程序後,已於今年度6月執法上路,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的公正客觀性,對於拍到噪音超標車輛,環保局採從嚴審理原則,會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包含背景音量修正、確認風速小於5m/s及無降雨等條件,同時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釐清噪音來源未有其他音源干擾。依據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分貝數於道路速限小(等)於5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的管制標準為90分貝。

環保局表示,本年度新增之「科技執法-聲音照相」執法過程除對設備採取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環保署比測認證等「雙重認證」,對違規案件判定採「雙重把關」,以確保執法公信力,並於111年度將擴大執行取締,多增設「科技執法-聲音照相」於各高噪音陳情路段,環保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車輛只要不違法改裝,行駛過程中不刻意高速催轉操駕致產生高分貝噪音,就不會被拍照取締、觸法受罰。

  •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鯉潭派出所前)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鯉潭派出所前)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移動式)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移動式)
更新日期:2021-12-23 上午 11: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