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貯存系統管理辦法新法上路,環保局辦理法規說明會
1.貯存系統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
1.貯存系統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
2.縣內儲槽系統業者報到
2.縣內儲槽系統業者報到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舉辦兩場次法規說明會,邀集縣內設有地上儲槽之貯存系統場所相關人員參與,其中以工廠及旅館業者為最大宗,共計92位相關人員。

依據新修正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設有儲存指定物質之貯存系統應設置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設施,並定期執行監測作業,監測方法包含:密閉測試、土壤氣體監測、地下水監測、槽間監測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監測方式。業者至少選用其中一種作為監測方式,進行監測並記錄,其監測範圍應包含儲槽區、輸送區。依據不同之監測方式其監測頻率也不盡相同,因此每季所需申報之項目也因此不同。

此次環保局邀請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及其委辦單位美商傑明公司前來協助縣內設有貯存系統業者進一步瞭解法規增修細節,並針對貯存系統查核重點說明各種監測方法、頻率等事項,避免業者不熟悉增修細節導致不符合法規規範。

考量法規施行初期業者難免有許多困惑,環保局設立LINE官方帳號邀請業者端加入,對於法規內容、貯存系統設備改善等方面給予業者即時性回覆。另外環保局安排於4月中旬開始進行縣內設有儲存指定物質之貯存系統業者法規符合度查核及輔導作業,將協助業者檢視既有貯存系統設施是否符合法規規範及給予後續改善建議,屆時請業者配合後續相關查核輔導作業事宜。
「南投環保局-貯存系統管理辦法線上服務」官方帳號加入連結(或掃描QR code):https://lin.ee/4XEyh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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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說明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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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4-08 下午 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