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110年放流水標準加嚴及新增管制項目 即將上路環保局針對34家業者進行採樣檢視水質
放流水加嚴期程
放流水加嚴期程
各事業別新增或加嚴水質項目-1
各事業別新增或加嚴水質項目-1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將於110(明)年開始實施加嚴及新增放流水標準部份管制項目,基於提升水體品質、降低農地污染風險,修正氨氮、重金屬、致癌性物質及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限值。南投縣政府環保局針對34家新增管制項目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集放流水,檢測氨氮、總氮、自由有效餘氯、錫、鉬水質濃度,預計今年7月底前全數完成,並要求業者預先評估現有廢水設施功能是否足夠,必要時應採取改善作為,避免加嚴後超過標準而受處分。

為進一步減少水體氨氮排放總量,環保署針對金屬表面處理業或電鍍業、製革業之生皮製成成品皮者、廢棄物掩埋場和發電廠等5種事業及其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增氨氮管制項目;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部分,增訂氨氮和總氮管制規定。另針對廢(污)水排入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之觀光旅館訂定總氮和總磷管制項目,進一步提升保護區之水體水質。

此外,高色度廢水排入承受水體常導致水體變色影響民眾觀感,針對製革業等23種事業及工業區下水道系統加嚴真色色度限值,並新增自由有效餘氯管制項目,避免業者因添加過多漂白劑導致水體生物受到危害。

基於河川水體水質重金屬達成率偏低且農地受到污染,故針對製程運作重金屬且排放水量達一定規模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化工業、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7種事業、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和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加嚴鎘、鉛、總鉻、六價鉻、銅、鋅、鎳、硒和砷等9項重金屬之管制限值,並新增錫管制項目。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針對上述加嚴或新增放流水管制項目將於1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如對新修正放流水標準不清楚者,可撥打本局諮詢專線049-223379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環保局亦將持續檢視列管事業的廢水處理設施功能,期減少水體承受污染量,提升河川水質。

  • 各事業別新增或加嚴水質項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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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事業別新增或加嚴水質項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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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事業別新增或加嚴水質項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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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9-16 上午 1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