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加強儲槽污染管理,環保署修法擴大管理貯存物質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有鑑於近年屢有地上儲槽業者發生洩漏,污染河川、海洋等地面水體,進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發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整合管理具有地面儲槽業者,將增修地上及地下儲槽預防管理法規,本次修法草案增訂指定物質之公告內容,新增燃料油、廢油等油品及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項目之有機物,共37種指定物質,以加強水體污染預防。相關草案已於109年5月12日預告,預定於110年1月1日施行,有關本次預計修正法規可上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do)下載。歡迎各界於草案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由於土壤及地下水因為在地底下,因此看不到也摸不著常常當發現儲槽或是管線有洩漏的情形時,往往已經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除造成環境污染外,其污染改善費用更是難以估計,動輒需要花費數百萬到上千萬的費用來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倘業者能在日常中加強巡查檢視、做好環境管理、設備維護以及定期申報等工作就能大大降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

南投環保局將在110年此法施行上路前,針對本縣轄內具有地上儲槽設施業者進行法規符合度檢視及輔導,希望本縣所有相關業者都能在此法公告施行兩年內完成相關設施改善以及污染防制設施增設,以共同維護本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

更新日期:2020-06-10 上午 10: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