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
計畫執行期間完成檢測篩選1,329輛次,執行路邊攔檢無負載檢測185輛次,檢測不合格19輛次,攔檢不合格率10.27%;另於空品不良好發期間(每年1-3月及10-12月),針對南投縣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之細懸浮微粒較高者周邊,啟動空品不良緊急應變加強攔檢,其中針對本縣空氣空氣品質較差地區竹山鎮執行了11場次 ; 執行場站無負載檢測1,100輛次,檢測不合格0輛次,檢測不合格率0.00%。
計畫執行期間完成施工機具活動強度調查共66處,統計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核發數,今年度核發數30張,各級施工機具核發標章數量如下:金級標章核發29張、普級標章核發1張。
計畫執行期間在柴油車檢測站執行PN檢測221輛次,檢測不合格數56輛次,檢測不合格率25.34% ; 在站外執行PN檢測178輛次,檢測不合格數23輛次,檢測不合格率12.92%,針對PN檢測不合格車輛,告知車主該車輛DPF有劣化或異常情形,提醒車主盡早回保養廠維修。
OBD於站內檢測數據通過25輛次,未通過7輛次無判斷2輛次,相關資料已上傳環境部資料庫。
計畫執行期間核發柴油車自主管理通行證共計2,057張(圖4.6-2);各級自主管理通行證核發數量與比例如下:新購五期車標章核發0張(佔0.0%)、新購六期車標章核發77張(佔3.74%)、優級標章核發1,971張(佔95.82%)及合格標章核發9張(佔0.44%)(圖4.6-3、表4.6-2)。
車輛期別與自主管理級別分析,申請自主管理標章之車輛有經排煙檢測後核發自主管理標章,約佔年度總申請數54%。新購5期車及新購6期車不須檢測則直接核發標章,但倘五期或六期經車輛轉手後,則需經檢測後視排放標準及馬力比核發標章。
自主管理車輛符合五期車輛排放標準(光吸收係數0.6 m-1以下)之比率約佔98.59%,較114年度高0.55%。自主管理檢測不合格車輛9輛次,改善完成9輛次取得標章100.00%。
(一)115年度本站已完成品保測試8點,各測試點測值均落於管制上下限值內,顯示本站檢驗品質尚符合TAF實驗室管理規範。
(二)而每季與其他縣市檢測站進行比對,第一季於彰化縣田中站,第二季於雲林縣雲林站。結果顯示不透光率式(煙度計的差異皆在±0.25 m-1內、馬力平均值誤差範圍在10 hp內,尚能符合TAF實驗室測試比對的要求。
七、申請污染改善補助異常車輛及SCR改裝車輛稽查
(一)計畫執行期間,環境部提供0輛次申請補助之異常車輛,經追蹤查核後無異常。
(二)計畫執行期間,於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執行SCR污染控制元件改裝稽查,稽查232輛次柴油車尿素濃度測試,未發現有異常車輛。
八、顧客服務導向之公共服務:
針對到站完成排煙檢測之車主完成1,030份顧客服務滿意度調查,調查項目包括:1、服務態度(對於檢測當天檢測站人員的服務態度);2、檢測能力(檢測當天您提出的問題,檢測人員有詳盡的為您解說);3、產品品質狀況;4、交件即時性;5、抱怨處理回饋等五項目進行統計,各調查項目滿意度達非常滿意的比例約達98%以上。
九、目測判煙與民眾檢舉高污染車輛通知到檢:
計畫期間執行目測判煙稽查工作,計畫期間已寄發目測判煙通知20輛次,已到檢車輛數17輛次,通知到檢率為85.00%,剩餘15%尚未到檢原因,最多為未檢測(10.00 %),其次為停用報停(5.00 %),目判通知未檢測及二次通知檢測期限都還未到期,故車輛尚未回檢。
本年度民眾檢舉案件數為6輛次。在到檢率方面,已完成4輛次檢測後結案。
十、公共工程之柴油車輛清冊建置及追蹤到檢:
濁水溪疏濬工程及觀音橋疏濬工程所使用之柴油車輛,南投縣環保局經由第四河川局所提供疏濬工程標案之運輸車輛車號加以分析,疏濬工程所用之車約1,614輛(扣除重複車號),車輛主要設籍縣市為南投縣(38.25%),其次為臺中市(17.72%),雲林縣(17.72%)再次之。符合之通知數合計536輛,經公文通知後回檢率達55%。後續持續與河川單位配合管制,以降低空氣污染情形。
十一、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
(一)日月潭場站檢測攔查柴油車今年度計至6月共34輛次,其中符合排放標準34輛次(100.0%),全數皆判定合格。
(二)計畫執行期間執行船舶目測判煙11艘次,船舶唯一數有9艘船。
(三)日月潭車辨所辨識到車牌於115年度柴汽車輛辨識為307,319輛次,將重複之車牌號碼剔除後,車輛唯一數為216,794輛,辨識重複率為29.46%。細分車種柴油車統計車辨所辨識到車牌為144,274輛次,將重複之車牌號碼剃除後,車輛唯一數為20,909輛,辨識重複率為85.5%。
分析日月潭之柴油車平假日車流狀況,詳表4.14-3。汽車部分平日柴油車輛約每日1,730輛次,而假日約為2,584輛次;觀察柴油車部分平日柴油車輛約每日904輛次,而假日約為1,048輛次。
十二、汽油汽車定檢站管理情況:
(一)新設檢驗站與儀器校正維護:今年度共計3家新設立的檢驗站新設站順利取得認可證,現場勘查與認可證發放等所有流程均已全數完成。
(二)儀器依法送校,共有5家檢驗站之檢測儀器(排氣分析儀)已依法完成送校與更新作業。
(三)代檢廠變更審查與認可證換發:共計有3家代檢廠因內部行政變更(如負責人變更)或硬體升級(更新排氣分析儀),已依實務需求依法完成認可證換發。
(四)另在變更審查方面,持續落實各廠家之變更審查,包含11家氣體變更及1家檢測人員變更。
十三、汽油汽車逾期未檢驗分析:
逾期案件現況與地點分佈:總體件數計畫期間共執421件汽油車逾期未檢案件,其中以1月份到期的車輛未檢率最高。
主要集中於南投市、埔里鎮、草屯鎮三大核心區域,案件量最多。偏遠與山區鄉鎮以名間鄉、信義鄉、仁愛鄉亦有相當密集的逾期紀錄,顯示偏遠地區仍具管制需求。
管制配套與改善期限:行政機關已依據車輛不同的到期月份,全面設定分階段的限期改善日期,進行分階段因應作為,經通知改善之車輛最終改善期限,最晚須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排氣檢測,以維持高到檢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