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飲用水設備處理後 之水質,經檢驗不符 合飲用水標準者,管 理單位應採取何種 措施因應?
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
二、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暫停使用)之告示
警語。
三、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四、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再進行水質複驗,至
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始得再供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