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何謂小污染源,如何界定?

依排放量計算方式計算後,個別污染源任一空氣污染物季排放量小於250公斤或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合計季排放量小於1公噸者,可採合併申報方式,惟須以同類污染源分別申報。例如儲槽、堆置場需分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