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大貨車車號為HH-82,為什麼輸入時為車號輸入錯誤?
有關檢舉疑似排氣異常大貨車車輛(車牌:HH-82),由於該等牌照屬連結車後所拖之板車,因為板車本身並無動力系統,並非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規定之移動污染源,且目前並無機制可以正確由尾車車號推知污染發生當時之頭車,及從監理單位資料庫並無法查出當時該板車之柴油車車頭之車牌號碼,無法針對真正造成污染之柴油車予以處置依據監理單位的說法,板車車頭的車號除了在正前方之車牌外,依規定尚需在頭車的兩側設有噴印之車號,所以請民眾在安全無虞之情形下,由車頭兩側辨視頭車車號,避免冒險到車頭前方觀看。因此,系統不接受此類車牌之檢舉案件。針對此連結車加板車之案件(車牌如:XX-XX),須登錄連結車車頭或車門處之牌照號碼(車牌如:XX-XXX),敬請台端應於駕駛安全無虞下進行登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