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設置許可證與操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有多久?有效期限屆滿,該如何處理?
(1)依空氣污染制法第29條之規定,設置許可證與操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均為5年。
(2)設置許可:如因故無法於設置許可的五年有效期內完成設置或變更者,應在有效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設置或變更許可證之延長申請,俟主管機關核可後,才可繼續進行固定污染源的設置或變更。
(3)操作許可:如果固定污染源在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後,仍繼續操作使用該污染源,則必須在有效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操作許可證之展延申請,俟主管機關核可後,才可在期滿後繼續操作使用該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