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餐飲空污管理辦法」即將上路.業者要知道的3大重點
前處理設備-擋板
前處理設備-擋板
管末處理設備-靜電集塵機
管末處理設備-靜電集塵機
公布單位:空氣汙染防制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改善餐飲業油煙排放,檢討油煙防制政策,環保署於今年(109)年9月10日第2次預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優先針對較大規模餐飲業進行管制,循序漸進引導餐飲業改善油煙排放,要求列管餐飲業必須設置有效之集氣系統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且要求每月必須清潔或保養一次,並符合紀錄之相關規定。

南投縣環保局現階段正依環保署預告草案內容進行本轄內餐飲業清查,建立基本資料,以因應後續管制作業,另也將強化轄內餐飲業宣導,讓未來納管餐飲業者提前因應,設置有效之「油煙」防制設備。餐飲空污管理辦法公布施行後,本局將依環保署管制需求,進行全面納管(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或用餐座位數300個以上)之餐飲業者;另為使管制對象有充分時間因應,既存列管的餐飲業得有1年的緩衝期改善設備,而新設餐飲業則應於辦法發布日起3個月符合相關規定,以維護周圍環境空氣品質及鄰近居民健康呼吸權利。

草案3大重點看這邊

  1. 集氣系統:設置廢氣收集氣罩,風速應達0.5公尺/秒以上。
  2. 油煙處理設備:可將廢氣中油煙成分去除之污染防制設備(如:靜電集塵器、濕式洗滌設備、活性碳吸附裝置、紫外光/臭氧等)。
  3. 清潔/保養紀錄規定:每月定期維護或保養一次以上,並保留操作及維護紀錄2年備查。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關心您!

更新日期:2020-12-09 下午 04: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