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檢測資料若為多年前之數據,是否可採用作為排放口污染量之推估依據?
不論公私場所所具有之廢氣特性檢測資料距今有多久,均可作為推估污染物排放量之依據,但於引用前,公私場所應先確認該筆檢測數據之檢測當時,其製程操作條件、燃(物)料進料量等有關影響污染量排放之參數值,是否與現階段製程之操作條件、生產量等相符合或接近。如否,則不適引用;若相符合或接近時,則於引用之同時,應檢附檢測當時之製程操作、進料等相關數據證明,以供本縣許可審查人員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