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同一製程中因煙道數頗多,可否僅打孔相同設備中之一根煙道代表?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98年1月5日修正公告之「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第1點規定:「公私場所排放管道應設置便於各級主管機關檢查及鑑定其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安全採樣設施。」,故該公私場所製程之相同設備及煙道頗多,雖可依規定擇其一代表檢測,惟仍應依上述採樣設施設置規範進行設置所有煙道之採樣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