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通報流程

      參照行政院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 畫」,以健全毒災防救體制為基礎,從預防、整備、減災、應變及善後等各階段 工作執行來降低環境生態衝擊,做好平時預防之工作。另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災 害防救業務計畫」,毒災類型依災害防救法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 為「毒性化學物質」造成火災、爆炸、洩漏災害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環境 嚴重污染。其主要特性為:

一、毒性化學物質洩漏,可能造成民眾受刺激、呼吸困難、頭暈、噁心、嘔 吐或昏倒等症狀;環境受污染,河川中水生物大量死亡,飲用水無法使 用廢棄物清理困難,土壤受到污染。

二、毒性化學物質洩漏引起火災,火災持續擴大燃燒,造成大範圍設施嚴重 受損及人員大量傷亡或失蹤。電力、電信中斷,以致於局部地區無法連 絡。

三、毒性化學物質洩漏引起爆炸,房屋、建築結構因爆炸毀損、倒塌以致於 民眾無家可歸,碎片散落地面造成交通受阻,妨礙救難人員抵達災區。

      業者針對以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發生時首要任務,應於30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適時提供事故物質毒理特性、數量、貯放位置等資訊予本局,以作為 後續應變參考,通報作業如圖所示: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通報流程圖

 

四、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規定:
       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其運作場所或運送過程發生緊急事故時,除採取緊急防治措施外,應於三十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五、南投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

南投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
方式 連絡電話
事故通報電話(上班時間) (049)2234685

事故通報專線及通訊電話

(24小時)

(049)2234685

1999縣府服務專線
110、119
0800-0666666(環保公害陳情專線)

毒災通報傳真  

(049)2238684

 

更新日期:2023-10-04 下午 04:19:22